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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2-09-15 来源:区发展改革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区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朝政发〔2009〕13号)设立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2019年《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21年《中共北京市朝阳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区发展改革委机构编制的通知》,内设1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发展规划科、综合科、投资科、产业促进科、区域协同科、资源环境管理办公室、价格科、营商环境科、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功能疏解科、人口调控科、党建科、财源建设科等。主要职责为:

1.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国家和北京市宏观调控要求,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措施,提出综合运用各种调控手段的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2.统筹本区经济信息的收集、整理、研究工作,加强对本区国民经济运行监测、预测;综合研究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负责追踪区政府决策的规划、计划及重大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协调解决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汇总和分析本区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研究街乡财政体制,提出投融资政策建议,拟订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4.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本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研究各个功能区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并协调相关政策的落实。

5.承担规划本区重大建设项目的责任;提出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投资结构和资金平衡方案,组织拟订本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和重大项目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统筹安排本区财政性建设资金,组织拟订并实施区政府投资计划;按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和上报投资建设项目;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基础设施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协调实施;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按权限审批和上报外商投资项目;按规定指导和协调本区招标投标工作。

6.统筹规划和综合协调产业发展,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推进区域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协调推进各行业的发展。

7.统筹推进实体经济发展。负责本区实体经济的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运行态势监测和分析,研究和拟订政策措施、发展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重大项目落实和推进,提高实体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推进结构优化和升级,促进本区实体经济和虚拟经济的均衡发展;抓好工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大对重大产业项目的协调推进力度,促进重大产业调整战略的落实和实施。

8.负责组织经济运行调度工作,加强企业帮扶工作;做好中央、市在区企业服务和政策落实工作;指导和促进非公企业、中小企业发展;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非国有经济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建立和完善企业服务体系。

9.组织拟订区域统筹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推动功能区和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战略和措施。

10.承担本区价格管理职责;贯彻实施国家和北京市的价格宏观调控政策,组织落实北京市政府下达的定调价方案;负责监测分析价格运行情况;按规定权限作价原则和办法制定、调整商品价格和收费标准,并组织价格听证会。

11.负责本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各项社会事业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措施,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与改革的重大问题。

12.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参与编制本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供应计划;负责本区节能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本区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并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指导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协调环保产业发展;组织实施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

13.负责研究提出税源建设长效机制和工作方案,并组织落实;负责税源建设工作的监测、预测和分析,做好重点问题的研究与政策措施的制定;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为街乡税源建设提供服务,做好与驻区重点纳税企业之间的联系沟通;负责对重点企业及各部门、街乡的税源建设奖励工作。

14.负责组织拟订本区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研究国民经济动员与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的关系,协调相关重大问题;负责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15.贯彻国家、北京市区域发展战略,研究提出区域合作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区域合作,协调解决区域合作中的有关问题;统筹协调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负责区内外省市驻京办事机构的管理、服务和协调工作。

16.贯彻落实北京市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调控战略,组织推进本区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调控工作。研究提出功能疏解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综合协调人口管理。

17.统筹推进本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拟订本区营商环境工作方案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相关政策建议。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行政编制72人(含机关工勤),实际7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32,879.71万元,比上年增加48,913.89万元,增长26.59%。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32,243.15万元,比上年增加51,637.06万元,增长28.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217.2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99.99%;其他收入25.8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1%。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29,675.07万元,比上年增加48,938.73万元,增长27.08%,其中:基本支出2,231.52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97%;项目支出227,443.54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9.03%。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2,796.10万元,比上年增加48,900.95万元,增长26.59%。主要原因是发展改革各项工作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9,643.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70.3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5%;科学技术支出44,349.0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9.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8,975.8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51.81%;卫生健康支出30,170.4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14%;节能环保支出6,396.6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2.79%;农林水支出782.9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3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6,004.83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1.32%;商业服务业等支出93.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870.3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004.29万元,下降25.92%。其中:

“发展与改革事务”(款)2021年度决算2,870.3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004.29万元,下降25.92%。主要用于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维持机构正常运转,推动朝阳发展改革工作。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4,349.0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4,092.31万元,增长17,173.92%。其中: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44,349.0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44,092.31万元,增长17,173.92%。主要用于信息化系统运维、信息化基础设施提升改造等工作。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118,975.87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18,141.96万元,增长14,167.15%。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275.3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75.31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等。

“抚恤”(款)2021年度决算17.3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35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去世职工的抚恤金和丧葬费。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18,683.2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17,849.29万元,增长14,132.06%。主要用于支援合作和区域协同、优化营商环境、朝阳区“十四五”规划编制等工作。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30,170.4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9,986.14万元,增长16,272.0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1年度决算170.4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70.42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30,00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9,815.72万元,增长16,179.57%。主要用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工作。

5、“节能环保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6,396.6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344.16万元,增长12,084.11%。其中:

“能源节约利用”(款)2021年度决算43.45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9.05万元,下降17.24%。主要用于节能监察、能源利用状况审核费用。

“污染减排”(款)2021年度决算6,353.21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353.21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节能减碳专项资金。

6、“农林水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782.9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52.96万元,增长502.28%。其中:

“其他农林水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782.96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52.96万元,增长502.28%。主要用于疏整促、人口调控工作。

7、“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26,004.8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5,894.36万元,增长23,441.45%。其中: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7,004.83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6,894.36万元,增长6,241.28%。主要用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引导资金。

“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19,00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19,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工作。

8、“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93.6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04%。其中:

“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93.62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04%。主要用于服务中小企业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2,231.52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三公”经费包括1个行政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64万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3.41万元减少9.77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2021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90万元减少0.9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压缩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3.6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2.51万元减少8.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0.00万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持平。2021年购置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3.64万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12.51万元减少8.87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52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32.19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5.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15.7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90.8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6.3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6.3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67%。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车辆7台,113.93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2,160.73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7. 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名词解释:

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6科学技术支出:反映科学技术方面的支出。

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210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11节能环保支出:反映政府节能环保支出。

213农林水支出: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反映用于资源勘探、制造业、建筑业、工业信息等方面支出。

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反映商业服务业等方面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2021年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项目通过资金引导的方式,带动了社会资本投入,进一步降低了地区能耗和碳排放量,提高了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碳工作积极性,营造了良好的节能降碳氛围,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为实现市级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朝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2021年节能减碳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资源环境管理办公室

 

 

 

实施单位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

委员会

 

 

 

项目负责人

 

 

 

陈鑫

 

联系电话

 

 

 

65090567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7000万元

 

 

 

7000万元

 

 

 

6353.21万元

 

 

 

10

 

 

 

90.76%

 

 

 

9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7000万元

 

 

 

7000万元

 

 

 

6353.21万元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鼓励用能单位开展节能技改和制度建设;完成市级下达的年度节能目标任务;积极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项目。

 

 

 

本年度共支持节能技改项目、新能源项目及绿建项目等共45个,预计节能量不低于1万吨标准煤,充分发挥了节能减碳资金引导作用,引导用能单位积极开展节能减碳工作。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

 

 

 

指标值

 

 

 

实际

 

 

 

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项目支持数量

 

 

 

扶持节能减碳项目不少于50

 

 

 

节能减碳项目45

 

 

 

9

 

 

 

8

 

 

 

按照《2021年节能减碳资金管理办法》,开展征集评审工作,经评审,符合支持要求的项目共45个,下一步将加强项目储备,科学合理的制定工作目标。

 

 

 

质量指标

 

 

 

支持项目多样化

 

 

 

按照《朝阳区节能减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的支持类别进行支持,支持类别不低于3

 

 

 

支持类别10

 

 

 

9

 

 

 

9

 

 

 

 

 

 

时效指标

 

 

 

征集时间

 

 

 

每年6月底之前完成项目征集

 

 

 

819-922

 

 

 

9

 

 

 

8

 

 

 

经区领导同意,修订《2021年节能减碳资金管理办法》,在办法修订完毕后开展征集工作,下一步将做好事前统筹,提前开展项目征集工作。

 

 

 

 

 

 

 

 

 

 

 

 

评审时间

 

 

 

每年11月底之前完成项目评审

 

 

 

1015日完成部门联审

 

 

 

9

 

 

 

9

 

 

 

 

 

 

拨付时间

 

 

 

每年12月底之前完成资金拨付

 

 

 

127日完成资金拨付

 

 

 

9

 

 

 

9

 

 

 

 

 

 

成本指标

 

 

 

专项资金预算

 

 

 

7000

 

 

 

6353.2

 

 

 

9

 

 

 

8

 

 

 

按照《2021年节能减碳资金管理办法》,开展征集评审工作,经评审,符合支持要求的项目共45个,下一步将加强项目储备,科学合理的制定工作目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指标

 

 

 

经济效益

 

 

 

发挥节能资金的带动作用,提高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积极性,带动更多的社会投资参与节能工程建设。

 

 

 

2021年引导社会投入节能减碳资金共计4.25亿元,用能单位积极性显著提高

 

 

 

9

 

 

 

9

 

 

 

 

 

 

社会效益

 

 

 

指标

 

 

 

社会效益

 

 

 

通过节能资金引导作用,紧密围绕全市的节能重点工作,完成年度节能任务目标。

 

 

 

2021年征集节能减碳项目共45个,充分发挥了节能资金引导作用

 

 

 

9

 

 

 

9

 

 

 

 

 

 

生态效益

 

 

 

指标

 

 

 

环境效益

 

 

 

可统计节能量不低于2万吨标准煤。

 

 

 

1万吨标准煤

 

 

 

9

 

 

 

8

 

 

 

一方面节能技改项目资金成本逐年提高,另一方面部分绿色建筑认证项目资金节能量测算困难。下一步将科学合理的制定工作目标。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

 

 

 

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

 

 

 

9

 

 

 

9

 

 

 

 

 

 

总分

 

 

 

1000

 

 

 

95

 

 

 

 

 

 

填表人:陈鑫       联系电话: 65090567      填写日期:2022.1.14

 

 

 

                           

附件1: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